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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日,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、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联合发布《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》。调整青岛非限购区域购房首付比例,同时优化限售条件,支持刚需、改善需求。其中提出,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。全面推行二手房 “带押过户”“优鲜卖” 模式,促进“卖旧买新”“卖小换大”。以城市更新优化住房供给。鼓励各区(市)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征收补偿货币化安置,试点房票制度。
据了解,目前青岛市限购区域为市南、老市北,其他区域均为不限购区域。
限售调整后变化:1、新建商品房出售条件由网签满5年变更为网签满3年,取证满2年;2、二手房出售条件由取证满2年变更为取证满1年。
首付比例调整:1、限购区域首付比例不变,首套最低30%、二套最低40%;2、非限购区域首付比例首套最低调整为20%、二套最低调整为30%。
来源:青岛晚报
编辑:刘玉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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