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红丽代表(右三)在陕西省大荔县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了解未检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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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25日,陕西省大荔县检察院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,我再次受邀参加。通过参加活动,我更深切感受到,检察机关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,不断加大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力度,取得令人欣喜的成效。
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以来,我多次到大荔县检察院调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。该院打造“同舟远航”未检工作室、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,以及深入推动落实“一号检察建议”和强制报告制度等工作,给我留下深刻印象。
未成年人成长路上,始终有检察机关的护佑。我了解到,2022年以来,大荔县检察院有21名员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,对全县中小学法治辅导教育实现“全覆盖”;多次举办法治进校园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,为2万余名师生讲授法律知识,共计800余名中小学生来该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参观学习……
这次活动中,检察官结合孩子们身心发育成长的特点,用真实案例改编的法治故事启发他们,让枯燥的法律知识“活”起来。我发现,孩子们都听得很认真。
今年全国两会上,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到,创新履职融通家庭、学校、社会、网络、政府、司法“六大保护”,令我印象深刻。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,以“我管”促“都管”,与相关部门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,彰显了为大局服务、为人民司法的检察情怀与担当。
随着城镇化发展,农村留守儿童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。父母在外务工,许多孩子缺少家庭关爱,法律意识相对淡薄,容易沾染不良习气,有的甚至受到不法侵害。我希望在留守儿童父母“缺位”的现实情况下,检察机关能够及时“补位”,与其他职能部门形成合力,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。
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、暴力化现象,我建议检察机关持续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、进乡村、进社区活动,探索采用不同形式进行法治宣传。要持续推动落实好“一号检察建议”、强制报告制度、入职查询制度,促进各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。
我将持续关注支持检察工作,希望检察机关今后多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、工作调研等活动,使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检察工作,更好地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口述:全国人大代表、陕西省大荔县东城街道畅家村党总支部书记 马红丽
采访整理:检察日报记者倪建军 通讯员李华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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